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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移动终端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9-12-25 00:00 浏览量:
  2009年11月12日,湖南省国家保密局、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国家安全厅、湖南省信息产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3G移动终端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湘政保〔2009〕3号),对3G移动终端使用保密管理提出了六个要求:
  1、禁止携带3G移动终端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2、禁止在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使用3G移动终端。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应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要求的屏蔽或干扰措施,采取干扰措施时应严格遵守《保密会议移动通信干扰器产品研制、生产、销售、管理规定》(国保发〔2009〕19号)。
  3、禁止在涉密场所使用3G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
  4、禁止将3G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
  5、涉密信息设备与3G移动通信基站及信号转发装置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
  6、严格限制涉密单位配发使用3G移动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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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未知来源作者: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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