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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才:认真贯彻新《保密法》,推进保密工作依法行政

发布时间:2010-11-17 00:00 浏览量:

 

中共湖南省委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省国家保密局局长李文才

 

  新《保密法》的修订颁布实施,是我国保密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保密工作正式走向正规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主管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一切管理行为都必须依法行政。
  一、当前保密工作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主体比较模糊。从目前保密部门机构设置的现状看,由于机构体制改革,原在党委独立的保密机构已变成了各级党委办公厅(室)的内设处室,这样的格局从严格的法律关系上讲,保密部门依法行政的主体不是很明确。
  二是规章制度不够完善。1988年9月颁布的《保密法》,总体上说,它对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也为保密工作依法行政提供了一定的依据。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密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日益突出,有些方面甚至出现了空白。
  三是法规执行不够到位。在保密行政管理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现行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执行到位,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比较突出,对失泄密案件的处理失之于宽的现象也相当普遍。
  四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的挑战,我们保密执法队伍总体素质不高,特别是缺乏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方面的知识和技术人员。
  二、新《保密法》对保密工作依法行政提出新的要求
新《保密法》的修订颁布,有效解决了当前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发展,对保密依法行政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是明确了保密行政执法主体。新《保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本条将1988年保密法“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修改为“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从法律上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对保密工作依法行政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是赋予了保密规章制定权。新《保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明确赋予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规章制定权,对加强保密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国家秘密依法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规定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1、保密监督。规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国家秘密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予以纠正。
  2、保密检查。规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3、泄密案件调查。规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泄密案件查处工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密级鉴定。规定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关,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5、处分监督。规定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三、努力开创全省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新局面
新《保密法》对加强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全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以新《保密法》为指导,把握机遇,加快发展,有所作为,努力促进全省保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夯实保密工作依法行政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保密工作新形势,建立和健全保密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修改、增补和完善。
  二是严格执法,加大保密工作依法行政力度。全省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保密法律、法规,严格按程序执法,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既要防止不履行法定职责,又要防止越权违法的现象,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是加强保密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公正廉洁、勤奋踏实的保密执法队伍,通过举办保密工作依法行政培训班,熟悉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职责和程序,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是加强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保密法制观念,是解决保密依法行政中难点问题的重要环节。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提高保密法制素质。
  五是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欢迎广大群众参与执法监督。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检察、国家安全、公安、工商、监察、党的纪检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保密管理尤其是失泄密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同时,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时候,要自觉地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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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未知来源作者: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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