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学习《保密法》宣讲团来益阳授课
发布时间:2010-08-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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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湖南省学习《保密法》宣讲团来益阳进行学习《保密法》宣讲活动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对新《保密法》进行宣讲
市委副秘书长曾惠民主持会议
8月13日,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成的湖南省学习《保密法》宣讲团来到益阳,为数百名市直机关干部上了一堂生动实用的“保密课”。省国家保密局副局长陈增卫,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保密委员会主任黄加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雪秋,市政协副主席夏甫清,市直正处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专(兼)职保密干部参加了报告会。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从三个方面对新《保密法》进行了宣讲。一是全面介绍了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立法概况。我国现行《保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7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1989年5月1日生效,至今已有21年。1995年12月中央正式决定修改保密法。今年4月29日,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新修订保密法以高票获得通过,这是我国安全利益应对新形势下各种变化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保密用密制度的需要。二是全面介绍了《保密法》的基本内容。新修订的《保密法》共有6章53条,比原来增加了1章18条。三是重点介绍了《保密法》的新法要点。主要把握好7个方面的重点:一是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问题。二是定密权上收,县级机关单位不再拥有定密权。三是建立定密责任人制度,实行专人定密。四是保密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五是实行解密。秘密不再实行终身利。六是网络泄密问题。七是法律责任等。
报告会结束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深受教育、深受启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将保密工作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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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未知来源作者:责任编辑:陈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