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洞庭彩印有限公司正式成为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
发布时间:2009-12-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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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国家保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七条、《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国保[1990]83号),按照《复制、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认定》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南县洞庭彩印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审批。经初审、实地勘察、复审,认为南县洞庭彩印有限公司符合审批条件及标准,决定对其颁发《复制国家秘密载体许可证》(益保字200901号),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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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未知来源作者:责任编辑:陈伟

